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网图书馆用电安全及收缴 违规品管理规定(修订)

作者: 时间:2026-06-24 点击数:

广工商发〔202652

第一条 图书馆是消防重点单位,用电安全关乎师生读者人身和财产安全,图书馆特制定用电安全及收缴违规品管理规定。

第二条 图书馆内电源仅供读者为正规厂家生产的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ipad等移动学习设备充电使用。

第三条 严禁在图书馆内给蓄电池、充电宝、暖(手)宝宝等非学习设备充电。

第四条 严禁在图书馆内私拉、乱接电线和使用插线板。

第五条 严禁拔除公共设备电源,如:图书馆的公共检索机、自助借还机、电子借阅机和电子阅览区(室)的电脑等。

第六条 凡在图书馆范围内发现以上违规行为,图书馆工作人员将进行安全提醒、制止违规行为、收缴违规物品并在《图书馆违规品认领登记表》上记录,同一读者违规达3次,图书馆将函至所在学院进行处理。

第七条 读者在图书馆用电过程中如产生严重消防后果,将按照学校现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报学校处理。

第八条 为了方便认领收缴违规品,图书馆在一楼服务台设立违规品认领处,每周一14:30-17:00开放认领。

第九条 违规品认领时请提交200字以上的书面检讨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,在《图书馆违规品认领登记表》签字认领。

第十条 收缴的违规品仅在服务台存放60个自然日,超过该时段的将视作无人认领物品统一处理。

第十一条 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服务台翻找收缴违规品。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勤工助学学生不可将收缴物品私用。

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原《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网图书馆用电安全及收缴违规物品管理规定(试行)》(广工商发〔20237号)同时废止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
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网 2003-2021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028461号

广州校区: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      佛山校区: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